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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理工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6-22 16:11     (点击: )

一、学校全称:安徽理工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泰丰大街168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根据本科各批次录取分数线以上生源的预测情况,按我校本科各批次计划数的100%的比例向省招生考试院(招办)申请调档,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考生的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3、安徽省教育厅批准我校所有专业列入一本批次招生。相关省份同意列入一本批次招生的专业,录取时在一本批次录取,否则在二本批次录取。

4、对于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方式”处理,即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考考生专业志愿,逐个将考生录取到未满额专业(内蒙古自治区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而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5、“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英语”、“日语”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达到高考英语试卷满分的70%以上,“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数学成绩原则上达到及格(高考数学试卷满分的60%)以上,若当年高考个别科目全省总体成绩偏低,届时我校将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对单科成绩的要求,同时报相关省级招生部门备案;“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要求考生具有绘画基础。

6、“动画”专业为艺术类招生。对专业课省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者,根据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7、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颁发证书: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理工大学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核准的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电 话:(0554)6668487 6632810

网 址:http://zs.aust.edu.cn

邮 编:232001

九、其他须知:

办学特点:学校为全日制多科性大学,是安徽省重点建设的特色高水平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建设的高校,是安徽省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和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备军官培养选拔基地。学校被教育部授予“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等荣誉称号,两次被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学校培养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各类高级人才,具有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资格。

外语语种:原则上要求为英语。

健康状况: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公布渠道:分省招生来源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招办)向社会公布。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泰丰大街168号 邮编:232001 电话:0554-6632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