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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理工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2013-03-29 11:11     (点击: )

学校全称:安徽理工大学

办学地点:安徽省淮南市舜耕中路168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特点:学校为全日制理工类综合性大学,培养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高级人才。

外语语种:考虑到我校外语教学资源实际情况,我校教学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健康状况: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录取规则

1、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根据本科各批次录取分数线以上生源的预测情况,按我校本科各批次计划数的100%-105%的比例向省招生考试院(招办)申请调档,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3、安徽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地质工程、采矿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和电气信息类(含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等4个专业)等十一个专业一本批次招生,省内其他专业在二本批次录取;相关省份同意将上述十一个专业列入一本批次招生的,录取时在一本批次录取,否则在二本批次录取。

4、为最大限度保障进档考生利益,综合考虑进档考生成绩与专业志愿的关系,我校录取按“专业级差”的方式进行录取,第12专业志愿级差分为5分,以后每两专业志愿级差分均为2分。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若其他专业已录满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5、对于进档的第二院校志愿及以后志愿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方式”处理,即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考考生专业志愿,逐个将考生录取到未满额专业。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而又不服从调剂的,予以退档。

6、报考我校国防生的考生还须具备以下条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政治上必须符合军队院校政审条件,志愿从事国防事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831),未婚;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专业技术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报考我校国防生的考生须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专业批次投档分数线方可按规定参加政审、面试和军检。

7、“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英语”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必须达到100分以上;“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数学成绩原则上达到及格(数学试卷满分的60%)以上;“工业设计”、“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具有绘画基础。

公布渠道:分省招生来源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招办)向社会公布。

    8、高职专业招生参照本章程执行。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安徽理工大学对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安徽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学费标准:文科3850/生·年,理科4290/生·年,高职专业3850/生·年。

电 话:(05546668487  6632810            传真:(05546668825                   

网 址:http://www.aust.edu.cn             邮 编:232001

地 址:安徽省淮南市舜耕中路168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泰丰大街168号 邮编:232001 电话:0554-6632810